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五城区范围内的活动举办 展会,但下列除外展会:(二)政治公益性展会及其他非商业性展会。所谓举办国际旅游交易会(以下简称举办展会),是指国内相关单位在国内举办旅游交易会、旅游交易会上的活动,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展览,是指以单位(含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为单位,在固定场所和预定期限内展示、展销商品、技术和服务等商业活动,包括商品展销会和其他商业展览。
1、我是一个广告公司,想 举办一个装饰材料展览会,有什么程序和要求,请详细...到工商局和当地派出所备案。具体程序和要求如下:(部分细节可同时进行)1。项目审批。向当地展会主管单位举办提交申请。2.协调展厅。选择目标展馆进行谈判并达成初步协议。3.展览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办理展会证照登记。一般来说,经过上述程序后,就可以邀请参展商和参观者了。安全性取决于地方当局的要求。有些地方,当局会召集所有相关部门进行协调,召开协调会。
2、南宁市 展会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展会活动的管理,保护展会活动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展会行业规范有序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活动管理。非营利活动不适用本规定展会。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展会是指举办在固定场所和预定期限内举办商品、技术和服务的展览、展销等经营活动举办,包括商品展销会和其他经营展览。
主办单位是指负责制定展会的实施方案和计划,协调、组织、安排展会的活动,并对展会负主要责任的单位;主办单位是指受主办单位委托负责具体展会项的单位。第四条展会活动应当遵循市场规律和有序竞争,实行政府支持、适度监管和行业自律相结合的原则。第五条市、县商务主管部门是本地区的主管部门展会,负责本地区的统筹规划、协调管理、综合评价和指导服务展会。
3、国家旅游局关于参加和 举办国际旅游展销会的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对参加和举办国际旅游博览会的管理,开拓国际旅游市场,维护市场秩序,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参加国际旅游博览会(以下简称参加),是指国内有关单位为扩大和吸引旅游者来华,出国参加国际或地区性旅游博览会、旅游交易会、展销会的活动。所谓举办国际旅游交易会(以下简称举办展会),是指国内相关单位在国内举办旅游交易会、旅游交易会上的活动。
4、重庆市商品展销会审批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各类商品展销会的审批管理,规范商品展销活动,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商品展销会,是指在固定场所和一定时间内,以买卖商品为目的,由一个或几个单位举办和若干具有相应资质的经营者参加的各类展览、展销、展销会、购物节、展销会等商品展销活动。第三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各类商品交易会均应遵守本办法。
5、南宁市会展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会展活动管理,规范会展活动,促进会展业规范有序发展,根据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会展活动及其管理。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展览,是指以单位(含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为单位,在固定场所和预定期限内展示、展销商品、技术和服务等商业活动,包括商品展销会和其他商业展览。
本办法所称主办单位,是指受主办单位委托负责具体会展事务的单位。第四条会展活动应当遵循市场规律、有序竞争和行业自律的原则。第五条市、县商务部门负责本辖区展会的行业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拟定并实施会展业发展规划;(二)制定会展业标准;(三)负责审议并提交会展业专项扶持资金的使用计划和方案;(四)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会展活动的保护工作;(五)会展备案,统计和发布会展行业信息;(六)负责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以及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职责。
6、福州市 展会管理办法第一条为支持和引导展会行业健康发展,优化办展办会环境,促进展会行业快速发展,保护展会参与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展会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五城区范围内的活动举办 展会,但下列除外展会:(二)政治公益性展会及其他非商业性展会。第四条展会发展要以市场化、国际化、专业化、品牌化为重点,坚持行业自律、有序竞争、依法保护各方合法权益的原则。第五条展会-2/单位包括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和协办单位。
7、广州市 举办展销会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打击假冒伪劣商品流通,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和《城乡集市贸易管理办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商品交易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集市,是指以展览、交易会、灯会、博览会等名义,引进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营产品、信息、享受、娱乐等形式的临时性集市贸易活动,包括具有文化、旅游、娱乐性质的综合性经营活动。